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6 年首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进行特殊说明,下列名词均按照本章提供的
解释进行理解。
1、总公司:系指“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集团:系指总公司及其所有分公司、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子公司)。
3、下属机构:系指子公司、总公司或子公司的分公司、总公司或子公司的事业部等。
4、适用法规:系指:(a)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或地方性法规、规章、条例、规则、守则、命令,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以及任何其他的规则、标准或规范等;(b) 条约、公约、议定书及其他具有跨国法律效力的公告等;(c) 证券
命令、判决、强制令或裁决等。
5、员工:系指与总公司或下属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实质上相同的法律文件)的人士;或者尽管未与总公司或下属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但通过其他方式在总公司或下属机构担任职务并获得报酬的人士。
6、分管领导:分管总公司某个职能部门或某个下属机构的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分管关系按照最新的集团组织结构图确定。
第二条 本规则是《总经理工作细则》中有关“总经理办公会”的具体管理
规定。本规则未涉及的总经理办公会相关内容,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总经理工作细则》就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差异的,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日常经营管理的执行协调机构,负责落实总公
司董事会的有关决议事项,由总公司总经理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讨论决定集团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过程中,可以
采取讨论一致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但总经理办公会就某一事项的表决并不构成减轻或免除相关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理由。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组成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常任成员由《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定义的“高级管
理人员”,即总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组成。总经理办公会配备两名秘书,其中第一秘书由总公司行政部派员担任,第二秘书由总公司证券事务部派员担任。
第六条 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并对会议研究事项提出
意见和建议。总经理办公会拟邀请董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将会议通知转发拟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主动要求列席会议的,应当至少在会议开始前一天通过董事会秘书传达,在此情况下,总经理办公会不得拒绝上述董事会成员的列席要求。
第七条 为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并提升决策与工作效率,总经理办公会内设
若干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下统称“专业委员会”),由部分或全部常任成员及相应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人士(上述“其他人士”为总经理办公会的非常任成员)组成。专业委员会的职能、组成人员、议事规则等由相应的管理制度规定。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目前设置以下专业委员会:
1、预算管理委员会(简称“预算委员会”):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2、内控委员会;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3、招标委员会: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
4、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企业文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九条 对于已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了专业委员会的管理领域,该专业委
员会讨论并决定的事项视同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均提交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三章 会议计划与准备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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