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1625 证券简称:蓝天精化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规则相关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治理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关联交易管理归口负责人,负责关联人认定、
公告编号:2025-029
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组织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承担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职
责,按季度向董事会秘书报送关联交易相关数据。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财务部汇总的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确保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履行。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两类,关联关系认定遵循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与公司存在特殊关系且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认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前两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与公司存在特殊关系且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公司关联人:
公告编号:2025-029
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的;
(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具备本制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的。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向公司报备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信息。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主要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
(五)接受担保、反担保;
(六)租入或租出资产;
(七)签订管理类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赠与或受赠资产;
(九)债券或债务重组;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转移;
(十一)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