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1619 证券简称:广电五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2 月 10 日,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
与股东杨灵及其配偶彭海荣签订了《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杨灵将其持有广电五舟的 18,939,394 股(占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 15.01%),及截至委托期限内上述直接持有的股份因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五舟”“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和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杨灵直接持有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电五舟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分红权除外),独家委托予广电运通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
起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止。广电运通本次接受表决权委托后,广电运通持有广电
五舟股权比例不变,合计持有广电五舟表决权比例由 45.36%增加至 60.37%。
二、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基本内容
甲方: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63404737,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法定代表人:陈建良
乙方:杨灵
身份证号码:362131XXXXXXXX3321
公告编号:2025-006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
乙方配偶:彭海荣
身份证号码:362131XXXXXXXX3314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
1、表决权委托之标的股份
乙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将其直接持有广电五舟的全部股份共 18,939,394 股,及截至委托期限内上述直接持有的股份因广电五舟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和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乙方直接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电五舟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分红权除外),独家委托甲方行使(以下简称“委托权利”),甲方同意接受该委托。
2、表决权委托范围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标的股份唯一的、排他的受托人,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电五舟章程等制度,完整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表决权及其他法定权利:
(1)召集、召开、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广电五舟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
(2)行使股东提案权,包括但不限于提议选举或者罢免董事(或候选人)、监事(或候选人)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广电五舟章程规定需要广电五舟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股东表决权,对广电五舟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其他与股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相关的事项。
3、委托权利的行使
3.1 在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期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或者再委托任何
公告编号:2025-006
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3.2 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会因受托行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而被要求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或作出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补偿,但因甲方自身过错或对广电五舟提供担保所导致的除外。
4、乙方陈述、保证与承诺
4.1 乙方应确保甲方对所委托的标的股份能够行使完整表决权,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撤销委托,不得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而排除甲方行使委托权利,或对甲方行使委托权利设置任何障碍。
4.2 乙方配偶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置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乙方配偶承诺不作出与本协议对该股份安排相悖或不一致的主张,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正常执行。
5、违约责任
若一方虚假陈述,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保证与承诺事项,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某项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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