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1602 证券简称:昊华传动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范、
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交
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
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投
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
执行。
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5-038
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事项中涉及对外担保时,依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
(三) 接受或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或受让;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二章 重大经营决策与对外投资管理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务除外)审批权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之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或董事会审议的之外,其余均由总经理决定。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全部贷款、购销事宜,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办理,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议批准。总经理应当在年度的《总经理工作报告》中对其当年批准的贷款、购销事宜向股东会进
公告编号:2025-038
行汇报。
第八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第五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以外各项中
方向相反的两个相关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
高者计算审议标准。
第九条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第四条、
第五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
的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
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已经按照第六条、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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