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831598 证券简称:热像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7 月 16 日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
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
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担任。
第六条 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均可担
任董事。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由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
股东提名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应在公司披露其个人详细资料前(含同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一)同意接受提名;
(二)公司披露的其个人详细资料真实、完整;
(三)保证当选后认真行使职权、切实履行义务。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因董事会换届时任期未满三年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离职或免职的除外。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直系
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九条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应提请股东会补选。
第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监事、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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