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6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1598 证券简称:热像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名王廷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文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董事会结构并拟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同步取消施行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系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公司治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5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同步取消施行其他内控治理制度中涉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事项的条款,系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公司治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提名王廷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此次对董事人员任免的决策程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任免合法有效。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王廷山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廷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此次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惠良、战淑萍、史剑梅
202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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