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关于对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23 号
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润成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资产处置
报告期内,你公司将持有的淮南市润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以人民币 10,961,467.55 元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安徽电投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产生损失 892.17 万元。同时你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与盛基(海南经济特区)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基科技”)签订《资产购买协议书》,将新疆鸿泰恒业石化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蓝星丝路项目”)转让给盛基科技和孙乃祥,转让价格 45,000,000.00 元,年末应收盛基科技余额 42,000,000.00元,年末对蓝星丝路项目预计资产处置费用确认预计负债31,440,000.00 元,确认资产处置损失 34,950,249.92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淮南市润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设立背景、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股权结构及变动情况、转让背景、转让时间和交易定价情况,论证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说明股权受让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等情形;
(2)结合安徽电投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转让合同的签署时间、安徽电投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说明你
公司处置相关资产的审批手续是否完整;
(3)结合蓝星丝路项目交易背景、盛基(海南经济特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情况,说明该公司是否具备履行该笔交易的履约能力,截至目前相关款项收回情况;结合转让时点新疆鸿泰恒业石化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转让股权定价等情况,论证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说明股权受让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4)你公司年末对蓝星丝路项目预计资产处置费用确认预计负债 31,440,000.00 元,你公司与盛基科技签订蓝星丝路项目资产处置相关的《资产购买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你公司保证该项目于 2024 年6 月 30 日之前开车,如果未在约定的时点前完成开车,你公司需承担在上述资产购买协议相关的违约责任。结合签署的相关协议,说明确认相关预计负债的标准、计算过程、假设依据,说明相关预计负债确认是否充分,该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
2、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136,312,192.87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32.05%。其中应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合同资产余额78,786,567.90 元,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条诉讼,近两年度存在限制消费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请你公司:
(1)列示年末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信用政策、信用期限及其变
化、回款周期、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账龄;是否存在逾期客户、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及期限;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说明与信用政策是否相符,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交易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及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关于高管离职
你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刘祖恒先生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辞职。
请你公司说明原财务负责人离职原因,是否对离职前你公司的财务数据持有异议。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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