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44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环境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80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山水环境公司应收新乡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山旅游公司”)18,858.45 万元,对其单项计提减值18,858.45 万元;该项目山水环境公司与凤凰山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已完工结算验收金额为 20,600.00 万元,累计收款 1,741.55 万元,截止报表日未收款金额18,858.45 万元;山水环境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分包合同确认的已完工工程量金额为 15,431.12 万元,截止财务报表日山水环境已支付 13,257.77 万元,我们获取总包合同、结算单、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资料核查,其中部分供应商成立时间与合同签订、付款支付存在异常,我们结合外部公示信息内容及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俊山执行访谈后,我们无法就该凤凰山旅游公司项目的收入及成本结转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 所述,山水环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金额 1,093.89 万
元,其中山水环境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 4 个银行共管账户,合计金额 1,040,441.80元,因共管人员为地方政府部门人员,因人事调动等原因导致无法盖章执行函证程序,且山水环境公司网银 U 盾授权已过期,无法执行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该货币资金金额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9 所述,山水环境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742.15 万
元,山水环境公司业务大幅度减少导致公司大规模裁员,因行政人员离职导致山水环境公司无法提供期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对应的人员明细表及离职员工的离职补偿金等资料,我们无法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4、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 所述,山水环境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71,141.18万元,我们实施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程序后,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5、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1 所述,山水环境公司 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4,180,323.62 元,主要为山水环境公司 2024 年度收到新密前士郭遗址公园项目审计局确认文件核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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