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第三章 股份 ......- 4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 ......- 35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9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3 -
第十三章 附则 ......- 43 -
第二百 0 三条 释义 ......- 43 -
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日照文正制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1007953378107。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WENZHENG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淄博路 6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46.170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 年。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选择仲裁的, 应当向日照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公司本着“修德、兴业、合作、致远”的企业精神,以诚信、负责的态度积极服务于客户。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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