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8-19
中节环(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5 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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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环(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节环(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为中
节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系2011年11月3日由
中节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钦、韩
剑锋和栾潇潇共同组建。原公司 2011 年 11 月 3 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取得北
京市工商西城分局核发的字 11010201438392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
原公司首次出资为 2,050.00 万元,其中:中节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货
币出资 250.00 万元;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350.00
万元;余钦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韩剑锋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栾潇潇以
货币出资 50.00 万元。此次出资已由中德利勤(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验,并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中德利勤验字[2011]第 066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9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东转让协议,中节环(北京)科技有限公
司将其在本公司未缴货币出资 122.50 万元转让给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47.50 万元转让给余钦、764.00 万元转让给韩剑锋、386.00 万元转让给曾启、
30.00 万元转让给王秀兰;中节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在本公司已缴货币
出资 250.00 万元转让给韩剑锋;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在本
公司已缴货币出资 877.50 万元转让给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472.50 万元转让
给余钦;栾潇潇将其在本公司已缴货币出资 50.00 万元和未缴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转让给王秀兰。此次股权转让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877.50
万元;余钦以货币出资 672.50 万元;韩剑锋以货币出资 450.00 万元;王秀兰以
货币出资 50.00 万元。
中节环(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5 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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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股东对原公司进行了二期出资,出资金额为 1,950.00 万元,
其中:余钦认缴货币出资 447.50 万元,韩剑锋认缴货币出资 764.00 万元,曾启
认缴货币出资 386.00 万元,王秀兰认缴货币出资 230.00 万元,东方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认缴货币出资 122.50 万元。截止2013年9月27日,全体股东累计货币出
资 4,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其中,韩剑锋以货币出资 1,2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0.35%;余钦以货币出资 1,1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8.00%;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00%;曾启以
货币出资 38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65%;王秀兰以货币出资 28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 7.00%。此次出资已由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
出具的京润(验)字[2013]第 2234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4年4月13日原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将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中 4,000.00 万元折成股份公司的股本
4,000.00 万股,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此次出资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100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4年5月26日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衡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向本公司增资 800.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2.00 元/股,增资股份为 400.00
万股,增资后股本变更为 4,400.00 万元。此次出资为货币出资,已由北京天圆
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10019 号验
资报告。
截止2014年5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韩剑锋 1,214.00 27.59%
2 余钦 1,120.00 25.45%
3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2.73%
4 北京衡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0.00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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