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19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是由成立于2007年6月1日的东莞市拓斯普达塑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制造”,后更名为“东莞市拓斯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拓斯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公司自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1、2007年6月,拓斯达制造设立
公司前身为拓斯达制造,成立于2007年6月1日,系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拓斯达制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19002359495,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双保,住所为东莞市长安镇
沙头工业区水库路,经营范围为“产销:塑胶机械、模具机械”。拓斯达制造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吴丰礼 400,000.00 80.00 货币
2 杨双保 100,000.00 20.00 货币
合计 500,000.00 100.00
2007年5月24日,东莞市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莞信成验
字(2007)第0178号),确认截至2007年5月24日,拓斯达制造收到股东缴纳
的货币出资50万元。
2、2008年1月,拓斯达制造第一次股权转让,产生股权代持情形
2008年1月10日,拓斯达制造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吴丰
礼将其持有的拓斯达制造7.10%的股权共计3.55万元出资额作价3.55万元转让
给黄代波,杨双保将其持有的拓斯达制造4.73%的股权共计2.365万元出资额作
价2.365万元转让给黄代波;(2)黄代波承诺在拓斯达制造服务满3年。承诺服
务的期限届满前,黄代波将其持有的拓斯达制造 11.83%的股权委托吴丰礼、杨
双保代为持有并管理;承诺服务的期限届满后,黄代波可按照约定成为公司登记股东或自由处分股权。同日,吴丰礼、杨双保分别与黄代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4-5-1
及《委托持股协议书》。
此次股权转让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3、2008年10月,拓斯达制造名称、经营范围、住所变更
2008年9月22日,拓斯达制造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名称
变更为:东莞市拓斯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经营范围变更为:设计、研发、产销:五金模具机械、自动化设备、塑胶机械设备;(3)住所变更为: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东埔新村汉塘工业区。
2008年 10月 8日,拓斯达有限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190000040806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1年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住所变更
2011年1月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吴丰礼、杨双保以货币
资金按原出资比例同比例缴足;(2)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村新塘新路90号。本次增资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吴丰礼 4,000,000.00 80.00 货币
2 杨双保 1,000,000.00 20.00 货币
合计 5,000,000.00 100.00
2011年1月7日,东莞市远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莞远验字[2011]
第0008号),确认截至2011年1月7日,有限公司收到股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
本450万元,其中吴丰礼货币出资360万元、杨双保货币出资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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