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1532 证券简称:君悦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君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苏州市君悦新材料科技 有关规定,由原苏州市君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发 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起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320506000200912080014S。 320506000200912080014S。
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茅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茅
蓬路 699 号。 蓬路 699 号,邮政编码:215164。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过诉讼解决。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讼方式解决。
依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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