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关于对兰州亚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02110050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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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兰州亚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5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兰州亚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成生物”)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14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0211006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1、预付账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成生物对石家庄嘉丰肠衣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7,657,450.00元,对和政县兴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预付账款余额为7,403,259.00元,对廊坊海日肠衣制品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794,902.03元,对临夏丰泰肠衣加工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5,911,494.34元,对保定君之宇肠衣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5,380,000.00元,合计33,147,105.37元。针对以上五家债权,我们执行了检查合同、付款审批单,以及函证、检查期后收货及回款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就上述预付账款未来能否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亚成生物2022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671,574.23元、-18,719,333.31元。该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亚成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仅影响预付账款,对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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