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小组”)四位固定成员为:赵昕(组长)、徐振宇、周忆正、沈天旸,其中赵昕、徐振宇为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丰富。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东吴证券2025年第一季度辅导工作主要为:
1、通过谈话交流、现场考察、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建议并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辅导辅导对象按《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要求,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并编制和披露相关文件和公告。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公开资料查询、与公司管理层交流谈话的方式对公司持续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管理情况和业绩预期。
2、法律法规、财务知识的学习
辅导机构采取自学、疑难解答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全面理解、掌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程序以及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东吴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协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通过对口衔接、个别答疑等方式与发行人沟通交流。辅导对象提高了对可能涉及的财务、法律问题的重视程度,决定从财务制度、公司运营等各个方面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对象聘请的容诚和国浩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东吴证券与容诚、国浩等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在建工程、研发费用、期间费用等内容台账的更新情况;
2、督促公司整改规范,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3、协助辅导对象完善治理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完善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组织架构,明确各机构的权责,实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三会等机构高效运作;
4、辅导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等业务规则。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企业持续监管的业务规则,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对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尚不够熟悉,理解尚不够深刻。下一步东吴证券将协同容诚、国浩辅导公司进一步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程、公司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东吴证券辅导小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特别是向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更新讲解北京证券交易所新的业务规则和审核动态。同时密切跟进辅导对象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进展,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
辅导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淮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503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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