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31513 证券简称:爱廸新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在不影响经营独立性前提下,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股东闫连红一致行动人王玉卿和关联公司河北蓝太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向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借款总额 63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 月 14 日以前。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均以和银行签
公告编号:2026-006
订的合同为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艳敏、朱保欣、马宇博
2026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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