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1496 证券简称:ST 华燕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华燕房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26 号生物大厦 16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书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481,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3 人,董事任文晴、高梦薇、韩建君因个人原因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周毓青因个人原因缺席 ;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蓓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49,481,1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均为现场投票;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确保配套治理制度的适用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
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29)
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30)
3)、《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32)
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33)
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4)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5)
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5-036)
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7)
9)、《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38)
10)、《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9)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 49,481,1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均为现场投票;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冠仪、邬镇江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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