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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8:02:16 股吧网页版
佳音王: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1491 证券简称:佳音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市佳音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8,909,56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佳音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佳音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佳音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41256R。

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佳音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iayinking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清林路524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1号厂房A1102,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87.7008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如有,下同)、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音响器材、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购销;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文化用品设备和音响设备租赁;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制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的批发、零售、网络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音响、MP3、有源音响、智能消费设备的制造;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网络销售;乐器的研发制造、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网络销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网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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