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1491 证券简称:佳音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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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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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政府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承担准确记录的责任,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文件的保管。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全国股转公司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则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八)《公司法》和政府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董事、董事会秘书需分别
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掌握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的履行职责,并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关能力。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自受到政府监管机构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五)最近三年受到政府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公司现任监事;
(七)董事会认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或者除总经理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公司监事、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筹备、组织:
(一)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在请示董事长后,应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发出通知。
(二)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其关联性与程序性后报董事长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会议资料送达各与会者。
(四)认真核查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文件,确保授权真实、合法、有效。
(五)按《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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