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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15:31:09 股吧网页版
汇通华城: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1483 证券简称:汇通华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经 2025 年 4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置换、资产处置、资产抵押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置换、资产处置、资产抵押等动用公司资金、资产事项时,处置权限规定如下:
1、事项的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单项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

公告编号:2025-007

但低于 15%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超过上述金额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某类事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但低于 15%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上述金额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非经股东大会另行授权,每一个会计年度由董事会审批的上述项目累计总
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第四条 委托理财

公司办理委托理财,处置权限如下:
1、单笔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委托理财业务,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
2、单笔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但低于 15%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超过前述金额的委托理财业务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重大合同

1、合同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合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2、合同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但低于百分之四十的上述各类合同,以及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百分之四十的赠予与受赠、财务资助、委托或受托经营、研究开发项目、许可等合同,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后方可实施。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客户就相同标的订立的合同金额应当累积计算。

3、超出上述权限的重大合同,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银行授信

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情况下,年度新增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30%的银行借款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其他任何情况的新增银行借款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开立、保理、反向保理行为,年度单项行为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

公告编号:2025-007

定。年度单项行为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但低于 15%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超过上述金额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保证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处置权限如下:

1、 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对外担保事
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2、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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