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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6 17:34:04 股吧网页版
福生佳信: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6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1480 证券简称:福生佳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769709406R

承诺主体名称 单晓兵、济南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异议股东股份回



承诺开始日期 (2021)年(8)月(6)日

承诺有效期 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二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自公司收到回购相对人书面回购请求之日起二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单晓兵、济南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1-017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单晓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兵持有济南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君恒”)70%的出资份额,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桂玲为济南君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 10%的出资份额,公司董事范道峰持有济南君恒 20%的出资份额。

承诺内容:单晓兵及其指定第三方(济南君恒)承诺于 2021 年 8 月 6 日起,对回购相

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公司收到回购相对人书面回购请求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晓兵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钱祥丰、王随才、韦国林(未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且未联系到其本人)上述股东均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进入。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邮箱地址为 zhengquanbu@fosung.com(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

(2)回购相对人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回购相对人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按照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公司最近 6 个月内交易日收

盘价的加权平均值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股净资产(经审计)孰高进行回购;截至公

司 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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