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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18:32:00 股吧网页版
宝特龙: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1452 证券简称:宝特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
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1-027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现对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容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贵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895.69万和-1,359.42 万元,本期经营情况好于上年,期末净资产为-302.26万元。针对这些事项,贵公司管理层分析亏损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0-019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
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报告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导致与上述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系公司连续亏损所致,其主要原因如下: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及销售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总体呈下滑趋势,销售毛利率较低。为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价值与市场占有率,公司将经营重点确定为经营自营产品

公告编号:2020-019
业务,全面停止代工业务,导致近年公司生产总量一度有所减少,单位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为扩大产品竞争力,公司致力于开发新产品,不断研发新配方、新工艺、新技术。但由于新产品从研发、调试、客户反馈到批量生产存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公司自营产品产销量的大幅增长仍然需要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自 2011 年起,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方式投入建设的子公司宝红科技彩色碳粉项目,因资金缺口问题多年未能完工,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虽搁置了宝红科技彩色碳粉的项目建设,但宝红科技仍然承担着较高的银行贷款利息与固定资产折旧,财务成本居高不下,持续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继续优化融资渠道,摆脱资金困境,降低财务费用,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及优化资产结构等方式来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主营业务方面,加快研发新产品,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扩大产销;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提升产品质量;优化现金流量,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加强职工队伍培训,切实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品质;扩大产品销售,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争取实现公司扭亏为盈。董事会将组织落实相关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

公告编号:2020-019
第 1-027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关于对武汉宝特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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