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宝特龙”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3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否
4 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否
5 可能涉及重大诉讼 否
6 其他违反公司治理的情形 否
7 大额债务逾期未能偿还 否
8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该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2、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查阅天眼查网站,公司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
(1)公司所持有子公司宝红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红科技”)
股权部分被司法冻结,涉及金额 2156.45 万元,冻结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4 日,执行法院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21)
鄂 0105 民初 5206 号,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1)鄂 0105 执保 546 号。
(2)公司所持有子公司宝红科技股权被司法冻结,涉及金额 6460 万人民币,
冻结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执行法院为武汉市汉阳区人
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21)鄂 0105 执 2164 号之一,执行通知书文号同执行裁定书文号。
上述资产被冻结事宜,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3、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查阅公司有关网银账户截图和公司出具的说明,2021 年上半年,包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汉口银行,账号:259010120101001968)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4、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阅公司有关采购入库单列表、公司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应付账款明细表,以及恒久科技公开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恒久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的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未能依据《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可能涉及重大诉讼
经查阅天眼查网站,武汉市汉阳区正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相关案
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经人民法院立案登记,案号为(2021)鄂 0105 民初 5206
号。
鉴于上述案号与前述“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中提及的执行裁定书
文号(2021)鄂 0105 民初 5206 号相同,前述资产被冻结金额达 2156.45 万元,
故上述诉讼可能构成重大诉讼。
截至本公告日,主办券商尚未取得与该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书。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尽快核实有关情况,提供与此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如构成重大诉讼的,将督促公司尽快补充披露。
6、其他违反公司治理的情形
公司前董事会秘书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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