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 挂牌公司是否履
风险事项类别
号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持续停产风险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公司流动资金枯竭,生产经营活动已暂停,因拖欠职工薪酬导致公司无必要的财务人员和信息披露人员开展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预计无法
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若公司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将自2021年9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被暂停交易;若公司在2021年10月29日(含)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持续停产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暂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此期间,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相继辞职,公司亦未披露任何关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计划和时间,公司可能存在持续停产的风险。
3、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
经主办券商多次督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一、(二)风险事项情况”所述,如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强制停牌甚至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流动资金枯竭,资不抵债,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未能偿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公司持续停产,将加剧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被有关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上述有关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告知其相关风险和后果,并发布本风险提示公告。
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风险事项进展和重大变化,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出具的有关说明。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