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1444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自财政部通知印发之日起。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
公告编号:2018-029
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内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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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内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 607,092.60
应收账款 19,062,625.1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9,669,717.70
应付票据 17,040,000.00
应付账款 12,791,848.6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831,848.64
应付利息 142,867.43
其他应付款 36,673,480.86 36,816,348.29
管理费用 11,659,77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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