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31433 证券简称:川东磁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完成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4,068,500 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025 年 5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 1,03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95 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68,5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5 年 6 月 3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
于同意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926号)。
2025 年 7 月 7 日(认购截止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4,068,500 元。2025
年 7 月 14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编号:
大华验字[2025] 0011000099 号)审验。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主办券商、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5-051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另外,公司已与主办券商、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57900402610003,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未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程序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所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被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068,5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70.58
减:银行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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