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1431 证券简称:东南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西证监局关于对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何立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8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何立光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光电
或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何立光作为东南光电董事长,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贵,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江 西证监局决定对东南光电、何立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吸取救训,加强相关法律法 规学习,严格依法依规原行定期报告技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 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主体对江西证监局的监管措施予以高度重视,将认真吸取教 训,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学习,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告编号:2025-013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证监局关于对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何立光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5)21 号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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