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31428 证券简称:数据堂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告编号:2025-046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以
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
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投资者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
2、若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分配;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
公告编号:2025-046
第八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的形式为: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盈利状况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第四章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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