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1428 证券简称:数据堂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资格,在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
公告编号:2024-018
计报表发表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追认的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军、郭文捷、谢波峰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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