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1418 证券简称:ST 三合盛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7 月 3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3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豫民申 796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皓月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河南郑燃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32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再审申请人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合盛公司” )因与被申请人河南郑燃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燃国信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燃气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河南电力公司”),不服河南省中牟
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作出的(2024)豫 0122 民初 12339 号民事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作出的(2025)豫 01 民终 4279
号民事判决,申请人认为,本案一、二审判决存在诸多严重错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规定, 本案符合法律规定再审情形,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裁定对本案再审,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
2、请求撤销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24)豫 0122 民初 12339 号民事判决
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豫 01 民终 4279 号民事判决;
3、请求查清事实后,判令被申请人连带返还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垫资款本金 29,351,740.49 元、利息及违约金(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
16,784,178.76 元, 此后按月息 1%计算利息及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
公告编号:2025-032
偿之日) ;
4、请求判决被申请人共同承担一审、二审、再审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再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豫民申 7963 号。
(二)其他进展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案件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豫民申 7963 号。
二、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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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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