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1406 证券简称:森达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我们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 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 上,基于独立判断的地位,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 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可可、肖平、刘静凤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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