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1394 证券简称:南麟电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
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
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
规定的决议时;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提议监事的姓名;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
知,通过直接送达、邮件、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第九条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子邮件,在条
件允许时也可采取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时限为:至少会议召开前两日发出通知。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 事由及议题;
(3)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监事会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
式召开和表决。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召开会议而通过书面决议,但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预先通知且决议需经全体监事传阅。经取得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决议所需人数的监事签署后,则该决议于最后签字监事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若通过电话
或其它电子通讯设施参加监事会会议,且参加该会议的全部监事均能够相互通话,应视该监事出席了该次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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