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 : 831394 证券简称:南麟电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第三章 股份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第一节 股东...... -7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7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第一节 董事...... -22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6 -
第三节 董事会...... -28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1 -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
第一节 监事...... -33 -
第二节 监事会...... -35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8 -
第一节 通知...... -38 -
第二节 公告...... -39 -
第十章 信息披露 ......- 39 -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0 -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3 -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4 -
第十四章 附则......- 4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南麟电子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61199990K”号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同
意,公司股份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 608 号 3 幢 505、506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9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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