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1390 证券简称:宜都运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7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7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
司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经理担任,具体
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并依法登记。
第 9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 9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0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0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 是指公司的副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
书、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 1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 万股, 第 1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61.2 万股,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 20 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 20 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司股份的活动。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 22 条 公司因本章程 20 条第一项至 第 22 条 公司因本章程 20 条第一项至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20 条规定收 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 20 条规定收购
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转让或者注销。 让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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