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1380 证券简称:地矿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
权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公告编号:2025-038
范性文件前提下,根据企业运营实际,将《公司章程》规定的部分职权授权公司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的原
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经理层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根据企
业经营决策实际需要,将《公司章程》规定的部分经营事项授予经理层决策。
第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
得授权给经理层决策的事项,不得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六条 根据运营实际,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应当通过向董事会会
议提交议案,以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一事一议授权。该等授权需要提交股东会批准的,应当履行股东会批准程序。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授予经理层决策的事项,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策。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当授权事项与经理层人员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的,经理层相关人
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 在限定授权范围内,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决策事项内容
进行细化,但不得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越授权范围。若遇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时,经理层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董事会对于授权事项,可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根据实际
需要不定期进行调整。经理层认为必要时,也可建议董事会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当授权事项发生重大调整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组织拟定授权决
策变更方案,提交董事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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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授权监督
第十二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董事长是董事会授权监督管
理的第一责任人,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总经理负责授权事项的组织执行。执行单位和人员应认真抓好决策事项的落实。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授权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授权决策事项及时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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