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13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世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程世红,作为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程世红,男,中国国籍,1970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
工商大学会计专业。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任项目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项目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瑞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6 月至今任康普化学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7 次,对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
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程世红 7 本人出席 同意 3 本人出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审计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程世红 6 本人出席 同意 5 本人出席 同意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审计相关的工作情况。一是及时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二是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等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对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持续进行沟通和监督改进等。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
1、本人任职期间,审慎阅读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相关情况,获取充分的决策依据;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会议之外,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和联系,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于公司重要事项,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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