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 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24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安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6、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300 多家。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024 年度,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慎重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的改聘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聘任审计服务机构之前,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召开了审计沟通会议,与项目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和执行情况,督促会计师按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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