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 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12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黄忠,作为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黄忠,男,198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9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 年 3 月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任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2020 年 8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兼任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兼任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26)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兼任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 7 次,对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黄忠 7 本人出席 7 次 同意 3 本人出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审计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黄忠 6 本人出席 同意 5 本人出席 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需要单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会议 21 次。报告期内,本人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还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董事会
决议执行等情况的介绍,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要求,
维护了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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