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QAA3B0029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安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安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安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安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CQAA3B0029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安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安洁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9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5,2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32.8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87.12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 7月 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1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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