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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9:51:10 股吧网页版
红山河: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31367 证券简称:红山河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
让。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 让。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 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份。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
法院撤销。 法院撤销。

但是,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
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董事会、股东等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存在争议
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
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
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
定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
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
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
合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的决议不成立:

(一)未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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