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1338 证券简称:山东信和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信和造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1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冀 0306 民初 1052 号)。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6 年 1月 7 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案号:(2026)冀 03 民终
4 号的传票,开庭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信和造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1
2、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秦皇岛凡南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金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基本案情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山东信和造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主文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返还货款 12884768.34元及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被上诉人继续履行《加工定作(承揽)合同》,或赔偿上诉人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已投入成本 36593013.53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涨价损失等);
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情势变更”存在明显错误;
2、一审法院适用《民法典》第 787 条“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3、一审法院对损失范围及金额认定严重不当;
4、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承诺转卖后退款”系断章取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1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
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6)冀 03 民终 4 号传票
(二)上诉状
山东信和造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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