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337 证券简称:雷力生物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则,
本规则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社
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和
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总经理在股东会上应就
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八条 总经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并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
(八)与其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担保等行为;
(九)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十)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十二)侵占公司财产;
(十三)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 总经理工作程序
第九条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工作程序为:
(一)投资
1.公司投资管理应包括:
(1)编制投资计划;
(2)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3)进行项目立项;
(4)项目审批、实施;
(5)项目跟踪、报告。
2.编制投资计划应包括公司所有投资项目。
3.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应进行前期调研,并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方案、投资价值、市场前景、竞争情况、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等。
4.项目立项应由公司相关部门会同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将项目计划书、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书面文件报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查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立项。
5.总经理办公会对已经立项的项目按决策权限决定实施或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实施。
6.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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