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1332 证券简称:申高制药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重庆申高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申高生化制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申高生化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
表人。 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格。 价格。
公司增发新股由公司股东会决议
发行或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
围内决议发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方式增加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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