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关于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适导航”“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泰海通与普适导航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泰海通派出了韩节高、董研、夏韬、张寰宇、陈艺伟 5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普适导航进行辅导,其中韩节高担任组长。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董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参与辅导工作。
上述人员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
组结合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沟通、资料收集与分析、召开专项问题讨论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辅导小组按照辅导工作计划,结合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及普适导航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关注最新监管要求与行业动态
辅导小组持续向接受辅导人员介绍最新的审核动态、资本市场动态与监管要求,并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掌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深刻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以及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提升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关注辅导对象经营情况
辅导小组持续通过资料搜集、访谈等方式密切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状况,掌握其发展方向及业绩完成情况;确保辅导对象维持独立运营,构建业务和技术等核心竞争力;推动辅导对象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机制,建立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3、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辅导工作小组深入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工作,采用多种方式以确保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深入性;组织并召集其他中介及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议,积极与各方沟通项目进展,共同讨论和解决辅导对象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各个层面推动其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根据现行《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增加董事会席位,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对上述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辅导工作小组将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调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相关调整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2、接受辅导人员对于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与掌握需持续加强。辅导机构在本辅导期内督促接受辅导人员深入学习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接受辅导人员掌握发行上市的流程,了解上市审核的常见问题及最新动态,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发行上市相关监管要求。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对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在确定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辅导对象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规划,进一步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2、辅导对象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升,辅导小组将督促企业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最新要求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补充。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国泰海通将继续安排由韩节高、夏韬、张寰宇、陈艺伟 4 人组成的辅导小组与其他中介机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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