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06
证券代码:831328 证券简称:科耐特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
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杨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黄锦光 其他(时任实际控制人) 时任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中超控股未依法披露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
二、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
三、中超控股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11 月 22,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1008 号)、《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1009 号),因公司及杨飞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2 年 4 月 1 日,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3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黄锦光、杨飞、黄润楷、张乃明、俞雷、潘志 娟、肖誉: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或公司)、黄锦光、杨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中超控股未依法披露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
2017 年 9 月 20 日,中超控股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江苏中超投
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宜。同日,中超集团与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签署了
《股份 转让合作协议》。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超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鑫腾华转让其持有的中超控股股票 3.6772 亿股,占签署协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29%,股份转让价格为5.19 元/股,交易总价合计约 19.08 亿元。股份交割分二次进行:第一次为2.536 亿股(占签署协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20%),总价约 13.16 亿元,第二次为
1.1412 亿股(占签署协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9%),总价约 5.92 亿元。10 月 11
日,中超控股发布《重大事项复牌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中超集团变更为深圳鑫腾华,实际控制人将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和黄彬。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中超控股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
分股份完成过户手续的公告》,披露中超集团转让给深圳鑫腾华的 2.536 亿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已于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已于 12 月 13 日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深圳鑫腾华成为中超控股第一大股东;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2.166 亿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8%),成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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