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5:31:43 股吧网页版
飞翼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1327 证券简称:飞翼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
修订<股东会议事制度>等 10 个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上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 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

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长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个日内召
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一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