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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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等议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同意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001号)确认,公司发行1,500,0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5月2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37512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已将剩余银行存款利息转出,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6,000,000.00
发行费用
6,000,000.00
加: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2,076.99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6,001,092.36
支付供应商货款 6,001,092.36
984.63
0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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