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1325 证券简称:新迈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定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是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及未来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为更好地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2,500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且该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6
理财产品已于报告期后全部赎回。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对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勋亮、柳建华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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