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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7:03:00 股吧网页版
长先新材: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副总经理周鸿文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存在对公司股票
交易的行为,卖出 118,200 股,交易金额合计 277,770.00 元,交易前持股比例 0.78%,
交易后持股比例 0.60%。

经公司核查确认,公司副总经理周鸿文先生无交易股票盈利的动机和意图,周鸿文先生表示本次股票交易行为系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

在收到公司通知后,周鸿文先生已认识到此次敏感期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同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

公告编号:2025-028

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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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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