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15 日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俊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施文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郑基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因北京德皓内部项目安排调整,现委派余东红为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二、 本次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的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余东红,199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 年 11 月开始
公告编号:2025-007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 家。
三、 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出具的《关于变更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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