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1306 证券简称:丽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3年12月5日,发行对象完成股份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27,9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010,000元,其中股权认购20,000,000股,认购金额38,000,000元;现金认购7,900,000股,认购金额15,010,000元。
2023年12月7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3]京会兴验字第65000027号《验资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所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被转移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3
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
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3190055941033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1900559410333 15,010,000.00 9,045,184.57
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用于认购的资产为徐峰以其持有的长春慧联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参与认购。公司已取得长春慧联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2023年10月27日长春慧联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发行用于认购的非现金资产已完成交付。
2.货币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10,000.00
利息收入 11,7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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